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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6“科大之春”山东科技大学首届校园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聚焦公益事业•弘扬科大文化
二.活动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15日
三.创作主体:山东科技大学全体在校师生
四.主办单位: 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五.作品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紧扣大赛主题。通过公益微视频作品将朴素的情感激活、释放,弘扬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化感动为行动,凝聚正能量。
2.作品须具备微视频的基本要素,包括画面声音等基本元素,做到情节完整,线索清晰,故事性强、教育性强、艺术性强。
3.主题类别:以校园文化为主,结合宿舍文化、社团文化、学餐文化、自习室文化、课堂文化等,凡是与学生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内容均可。要求主题明确,形式新颖,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
4.作品时长需控制在30秒至4分钟以内,格式为高清视频格式,MP4、MPG、MPEG、WMV、AVI等文件。
5.作品视频文件以“作品名称+所在学院+所在专业+所在年级+参赛者姓名”方式命名。
六、报送时间:2016年4月15日前
七.作品投稿方式:
将微视频作品视频文件和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微视频大赛报名表》、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微视频大赛参赛承诺书》置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方式为“作品名称+所在学院+所在专业+所在年级+参赛者姓名”(如:《作品名》XX学院XX专业2014级XX),于2016年4月15前交至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701室孙老师处,联系电话86057042,邮箱:2146653846@qq.com
八.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初选:大赛评审组初选出相对优秀的微视频作品进入复选。
2.复选:将进入复选的优秀作品在山东科技大学官方网站、山东科技大学新浪官方微博、山东科技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展示,通过微博、微信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获奖作品。
3.奖项设置:将设最佳影片奖、优秀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后期制作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女演员奖以及最佳创意奖等奖项。
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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