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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46天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7年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计划类型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 
 | 科类 
 |  普通类计划 
 | 教育学部 
 | 教育学 
 | 5 
 | 文史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5 
 | 文史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 
 | 5 
 | 文史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 5 
 | 文史 
 |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 
 | 5 
 | 文史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及其自然和人文方向、地理信息科学) 
 | 5 
 | 文史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及其数理金融方向) 
 | 5 
 | 理工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5 
 | 理工 
 |  心理学院 
 | 心理学类(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5 
 | 理工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其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外包方向) 
 | 5 
 | 理工 
 |  国际联合培养计划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 
 | 20 
 | 文史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 
 | 20 
 | 理工 
 |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 化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 
 | 30 
 | 理工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物理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 
 | 30 
 | 理工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同时满足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二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至少有6门为A,其余科目为B以上,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三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 
相应比赛及奖项要求(参加以下3类比赛中任何一项比赛并获相应奖项即可报名):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访问阳光高考报名平台查阅相关“报名须知”办理注册报名手续(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2、报名需上传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学业水平等级证明; 
(2)选修课程学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及评价等级证明;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专利证明;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在个人陈述的下方书写“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个人陈述和承诺必须考生本人手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5)报名申请表。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打印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并到所在中学审核确认、逐页加盖中学公章。 
3、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上传,确保上传的文件清晰可读,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2017年5月11日至5月19日,我校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一类、二类、三类报名条件顺序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学生资格,5月20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学科基础及综合素养。 
考核时间6月11日至6月18日之间,具体时间以考生确认后的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3、入围名单公示: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2017年6月20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4、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是入围的招生试点专业,否则入围资格无效。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合成: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60%+学校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2、录取原则:获得我校入围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山东省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参考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简章如有与上级2017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 ,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6182202、86180245 
本科招生网址:www.zsb.sdnu.edu.cn 
 
山东科技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山东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24。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九条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第十条 就学地点: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在青岛校区就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18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科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文科类 
 | 法学 
 | 30 
 |  日语 
 | 15 
 |  朝鲜语 
 | 15 
 |  理科类 
 | 测绘工程 
 | 3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30 
 |  应用物理学 
 | 30 
 |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全为A等;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6门(含)以上为A等,其余为B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3)语言文学特长类:在语言、文学方面有兴趣和专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4)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bm.chsi.com.cn/)进行报名。 
2.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报名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关于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6)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记录; 
(7)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要求手写)。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大小,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邮寄: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6057077,邮编:266590。为确保材料寄送安全,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寄送,时间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第五章 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选拔程序: 
1.学校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根据考生特长、创新潜质、专业特点等,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 
(1)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类别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2)面试分组和试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统一高考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学校考核成绩占30%。 
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考生志愿填报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类填报。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6.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7年4月24日上午9:00至4月30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5月5日截止(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 
3.学校初审:5月15日至5月19日; 
4.学校考核:6月18日(具体以考生准考证通知为准); 
5.结果查询:6月24日起。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其他注意事项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7195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ust.edu.cn/ 
邮箱地址: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590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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